驻马店农业学校关于教师考勤管理的规定

作者:责任编辑:教务科发布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23-05-13浏览次数:12


为了建立稳定的教学管理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树立良好教风,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希望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教学考勤

1、根据教学计划编制的各年级、班课程表,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改。课程设置确需变动时,需由各系提前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教师不能按原教学计划授课,需要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审批,并由教务科、各系部登记,记录原因和处理方法。

3、不准私自代课、调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4、教师需请病假或事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各教学单位必须执行教师授课考勤制度,任课教师不得迟到、提前下课和旷课,上课期间不得擅离教学场合,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6、任课教师调课,请假要主动与学生讲清楚,按要求补课。教务科应每周检查核实教师的出勤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各系、部,上报主管领导。

7、学生不得向教师提出提前下课或取消课间休息继续上课达到提前下课目的的要求。未经教师同意早退的学生,不到一课时一律按旷课一课时处理。

8、开学第三周检查教案,教案准备量不少于两周。期中检查教学进度。期未考试停课时,检查本学期教学教案。多媒体或计算机教学的要提供完整的电子教案,此外,每周必须按规定准备一定量的普通教室教学纸质教案。

9、根据教学进度安排作业,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确定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在案。

二、其它教学活动

1、教师要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填写听课记录。

2、积极参加观摩教学和积极准备观摩教学。

3、积极组织、开展专业理论、实践技能比赛或竞赛活动。

3、学校规定每周二下午集中教研活动,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做好记录。

4、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三、要求

1、教师考勤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各系部必须对所属专业任课教师和所辖教师的教学行为和上课情况,按规定进行考勤,每周汇总上报教务科。

2、因事、因病导致影响教学活动的,或考勤时缺项的,汇总上报时要持相关书面证明(会议通知、课表、假条等),否则以无故缺项或缺课论处。

驻马店农业学校

O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