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农业学校关于下达教学任务、 停课、调课、补课及上课请假的规定

作者:责任编辑:教务科发布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23-05-13浏览次数:17


一、下达教学任务

1、教务科根据教学计划于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及教学进程表,各系部主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有课堂教学任务应该本着保证教学质量、节约教学成本原则安排教师;同年级同一门课程尽量安排同一教师承担;创造条件,可以大班上课的应尽量安排大班授课;合理安排实验实习和实践教学课;教学材料能一物多用或反复利用的要尽最大限度地使用;教具、能自制或自备的,要调动教师的能动性搞好教学,减少投资。

2、各系部主任要按照教学计划把教学任务(班级、课程、教师)落实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各系部返回信息,报请主管校领导审阅,协调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3、教务科根据教学计划和各系部提供信息和主管领导意见落实课程总表、进度表、课程表。然后以学校名义给每位教师下达教学任务,发放课程表。

4、教师对授课安排有特别要求的必须在各系部上报教学安排时提出,教务科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考虑,教师不得强行指定上课教室和上课时间。课程总表编制后不得随意修改变动,特殊情况需经系部主任、教务科科长和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变动。

5、在实施教学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随意变动各教学环节安排,特殊情况由系部主任报教务科,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停课

1、学校严格控制停课,因特殊原因需全校或部分班级停课时,须经校长办公会决定,需要某班级停课时,须经校长同意。因无法预见的原因(如停电、自然情况等)停课应及时做好应对工作,影响主要课程的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其它时间补上。

2、教师擅自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调课与代课

1、教师因公、因私、因病需要调课的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填写调课申请表,调课四学时以内的经系部主任、教务科签字后方可进行。调课超过四学时的,经系主任、教务科科长、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方可调整。

2、教师若因紧急公务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课的,必须在课前半小时前通过电话向系部主任请假或以其它方式请假。由系部主任或教务科安排好教学工作。上班后须及时履行补课手续并补课,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由系部主任安排其他教师代课。申请未批擅自缺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3、教师因公、因私、因病调课的,一周以内的,上班后应及时履行补课手续并补课。

4、严禁授课不同的教师相互代课。

5、每学期教师因私(国家法定假期除外)、因公调课学时不能超过本人一周学时数,中层领导干部和行政兼课人员不得超过两周学时。

6、教师因私不能上课,应办理事假手续;因病不能上课,应办理病假手续。

四、教师请假

1、教师上课请假必须按规定填写《请假、调(补)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补课办法和时间,按规定经系部、教务科或主管校级领导签批。请假四学时以内由系部和教务科审批。超过四学时的由系部和教务科签字后,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2、旷课、早退、上课擅离课堂者按规定扣除课时。

五、补课

1、补课持《请假、调(补)课申请表》,按要求补课。补课后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调(补)课申请表》到教务科登记课时,否则以旷课论处。

2、学校因某种原因如开会、值周、公出、实习、假期等造成不能上课者,不计课时,因此不能完成的课时,原则上不安排补课。特殊情况必须补课的,由教务副校长审批。

3、因公、因私请假不补课者,按旷课处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六、《请假、调(补)课申请表》经学校审批后,由教务科统一印制。




驻马店农业学校

O一九年九月





教师请假、调(补)课申请表(存根)

教师姓名


请假理由


请假时间


课程与班级


调课或补课时间与说明


系部意见


教务科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教师请假、调(补)课申请表

教师姓名


请假理由


请假时间


课程与班级


调课/补课

时间与说明


系部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教务科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补课内容、时间、地点


补课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注:补课班班主任必须在补课教师补课后如实填写、签字;请假调(补)教师必须经有关科室或领导同意后,本表方才有效,另外补完课必须经该班主任签字后,持表到教务科登记课时,否则,按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