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农校实验(实习)管理制度

作者:责任编辑:教务科发布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12


根据我校实验(实习)具体情况、借鉴外校管理经验,制定我校实验(实习)管理制度如下:

实验(实习)员隶属各系直接领导和管理,教务科对各实验室(车间)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系选定实验室(车间)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车间)工作,实验员的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以及升降去留(聘用)由各系决定,报教务科备案.

一、实验(实习)员业务职责

1、熟练掌握本实验室教学实验设备的基本原理、实验方法、步骤,正确使用本实验的各种设备仪器。

2、根据教学大纲、教材配合专业教师制定各学期的实验(实习)计划及方案,能协助专业教做好每堂实验、实习课。

3、能独立完成实验(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实习的)顺利进行,并能对实验(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正确的解决、处理。

2、实验(实习)结束后及时整理实验(实习)仪器设备并按要求归位。

二、实验(实习)员日常管理职责

1、实验(实习)员要对本实验的仪器设备进行认真的登记,造册备案,并保管好各种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积极参加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3、参与实验实习室建设,提出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维修、报废等计划和实验实习材料、易耗品的购置计划的拟定与验收工作。

4、课前应提前至少10分钟开门,协助专业教师按要求组织学生进入实验室,配合专业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和课后整理工作,建立人员分组,设备分组档案,课后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

5、上课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以防突发设备故障或事件的发生。

6、对实验仪器设备承担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检修。对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确保实验(实习)的正常进行。

7、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对确因教学需要外借的仪器,设备,要求借用者经系领导签字批准后,打借条并做好登记,限期收回并检查,对损坏丢失者由借出人负责追回损失,否则,其损失由借出人和批准领导共同承担。

8、对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要查明损坏原因,属人为故意损坏的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要责令责任人赔偿,赔偿金额交学校做为维护或购置新设备费用,同时做好记录。

9、对到期报废设备,要提前一个学期提出报废申请。经有关专业老师检查确需报废的,做好记录后再作报废处理。

10、实验(实习)员负责本实验室(车间)的卫生清洁工作,始终保持整洁,并对各种实验仪器擦试干净、摆放整齐,为教学服务,并随时迎接各种检查参观。

11、每个实验室(车间)都要悬挂实验室(车间)规则和实验室项目一栏表。并在各班学生初次进入实验室(车间)时,组织学生专门学习,进行安全教育。

12、实验(实习)员平时应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每天关好门窗,假期拉闸断电,对因为本人工作疏忽造成的被盗、火灾事故等,责任人负责相应责任。

三、实验(实习)员岗位职责

1、实验(实习)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应对本人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责,因管理不善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损坏的仪器设备,要追究本人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2、对实验(实习)的学生负责,对因实验(实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实验(实习)中不遵守有关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学生,实验(实习)员有权停止其本次实验,并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按违纪处理。

4、实验(实习)员要于学期开始时收齐任课老师的实验计划表和课程表,计划之外或与教学无关的一般不予安排。

四、实验(实习)员业务水平的提高

1、为切实提高实验(实习)员的业务水平,学校可对其定期培训或利用每年寒、暑假派到基层厂矿、企业进行实地操作锻炼。

2、对不求上进、业务平平,不能胜任工作的,校外人员各系有权解聘,校内职工交人事科处理。

3、实验(实习)员业务水平应不断提高以适应实践教学的需要,为此,要求不断学习和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如达到一定的理论水平且能在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中独挡一面,能圆满完成不同时期的实践教学任务,可享受实验指导教师待遇。


驻马店农业学校

O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