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农业学校听课制度

作者:责任编辑:教务科发布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19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有效开展教师间相互学习和相互促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学校领导要带头听课,每月听课应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月听课应不少于3次。学校领导听课的目的旨在深入教学第一线,加强领导与师生的沟通,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学校中层领导也要听课,周学时在14节以下的每周听课不少于1次,周学时在14节以上的每月听课不少于3次。各职能部门领导听课的目的旨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3.全体教师均应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周学时在14节以下的专兼职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周学时在14节以上的专兼职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次。

4.听课事先可不打招呼,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教师听课。听课教师应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表中要有被听课教师的亲笔签名。听课不受专兼职、课程、专业限制。

5.听完课后,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要主动交换意见,探讨相关的教学问题。

6.每月末,各系、部要统计本单位教师听课次数,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并在本单位内公布,教务科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听课记录本》进行检查。

7.教务科期末把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汇总,听课情况将作为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期末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

8.对于首次开课的教师,各系部必须组织学科邻近、责任心强的同行教师听试讲,并在实际开课时跟踪听课1—2次;新开课教师也要在开课两年之内去听本系部优秀教师的课(每月至少1—2次),以对新开课教师进行分析帮助,保证新开课教师的教学质量。

9.支持和鼓励各系部内部教师相互听课。教师互相听课的目的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听课方式

1.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

2.学校领导、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听课范围是全校的课程;系部主任听课范围是以本系部专兼职教师所讲的课程。

3.听课内容包括:教师基本素养、教师基本功、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尤其是“项目教学法”的应用情况。

三、听课要求

1.自觉遵守听课制度。

2.学校教务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负责监督和管理全校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4.每周一下午的中层会上,学校主要领导检查校领导、中层干部的上周的听课记录本;教学副校长每周二下午利用教研活动检查各专兼职教师的上周听课记录本。每学期第18周将听课记录表交学校教务科,由教务科将听课记录汇总整理。

5.听课记录本统一到学校教务科领取。


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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